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扬中瑞〔2021〕46号《关于印发<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教研室设置调整及新一轮教研室主任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设置与调整
1.教研室设置要根据专业(群)建设要求,并参照扬中瑞〔2021〕46号《关于印发<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展相关调整工作,填写《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研室变更申请表》(附件2)。
2.各二级院部须确保每位专任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加入一个教研室,不可一人在多个教研室。本轮教研室设置公布后,原有教研室设置不再保留。
二、教研室主任选聘
1.教研室设主任1人,聘期为3年,可以连任;规模较大或因工作需要可增设副主任1名。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严格按照扬中瑞〔2021〕46号《关于印发<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各二级院部根据教研室设置及各专业建设情况,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后,确定各教研室主任人选,将《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申请表》(附件1)及《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研室设置及教研室主任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
请各二级院部认真做好教研室设置调整及新一轮教研室主任选聘工作,并根据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文件。所有材料(附件1-3)于3月5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文件交至教务处A212,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谭老师。
附件3: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研室设置及教研室主任信息汇总表.docx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