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教学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署名单位为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成果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含特聘教授、企业导师等具有聘任关系的人员),包括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培育课程、奖项等各级各类教学成果。
成果完成时间以出版物、结项(鉴定)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所签署的日期为准。
二、提交要求
1.论文:需提交论文官网检索截图(知网、万方)、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复印件及扫描件。
2.著作教材: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前言中表明工作量的说明部分复印件及扫描件。若教材为“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精品教材”、“省级规划教材、省级精品教材”、“教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还需补充提交相关审批或立项材料。
3.科研项目:若为纵向课题,需提交课题立项通知(本年度内立项),结项证明、结项通知(本年度内结项)复印件及扫描件;若为横向课题,需提供技术合同、任务书、到账金额证明(发票)和结题报告、结题证明复印件及扫描件。
4.培育课程:需提交课程立项通知(本年度内立项)、结项通知、结项证明(本年度内结项)。
5.奖项:需提交获奖通知、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
6.其他成果:包含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学术活动(经科研办或学校备案的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等活动)等,需提交成果活动的过程原件材料、成果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所有成果均需提交成果原件、纸质版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
三、材料报送
1.报送单位:以部门/院部为单位进行报送。
2.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2024年度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学成果统计登记表》(详见附件)、成果原件、成果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包括《2024年度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学成果统计登记表》、成果电子版。
3.报送流程:教学成果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部门/院部汇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签字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A213。报送时间:2024年12月15日前,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朱老师、查老师,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要求
1.报送材料和报送过程须严格遵守学术诚信规范,确保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2.同一成果请勿重复申报,由第一完成人(成果负责人、主编等)负责统计,其他完成人不参与填写。
3.各项教学成果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备登记,不接受事后和临时登记备案,未登记的成果在职称评定、双师素质考核、科研成果奖励、竞赛奖金发放等教学材料审核时一律不予认可。
2024年度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学成果统计登记表.xlsx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