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深入推进扬州中瑞双元学徒育人模式改革,落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双元定制班属于校企双元联合培养的订单班,学生签约进班后,原则上不得无故退班。
第二条 双元学习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原因确需中途离开双元企业终止学习的,应提前七日向校企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法定监护人(或家长)书面同意材料,经校企双方审批同意,并办妥离岗和退班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企业。属于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原因的情形:
(一)因双元企业内部原因,不再适合学生学习的;
(二)因学生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双元学习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就医证明和诊断书。
第三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应作清退出班处理:
(一)有严重违纪情形被双元单位开除,或被公安机关行政(刑事)处罚者;
(二)无故拒绝双元学习安排,擅自辞职或无故离岗者;
(三)在企业学习期间,病假、事假等各类缺勤累计时间占总学习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含)者;
(四)双元学习评定总成绩不及格者;
(五)其他符合清退出班情形者。
第四条 从双元定制班退出的学生,不再享受双元企业提供的津贴待遇和各项学徒、实习、就业优惠政策,学校不再进行二次推荐双元定制班。
第五条 退班学生的教学计划直接转换为普通班教学计划,已进行的双元学习经历换算为实习经历。退班行为按照实习补重修管理规定处理,申请获批准退班的学生按照实习补修处理,被清退出班的学生按照实习重修处理。
第六条 被清退出班的双元班学生,若涉及到违纪的,按学校相关违纪处罚规定处理或处分。
第七条 退班的处理程序:
步 骤 | 内 容 |
1 | 填写《退出双元班审批表》,完成校企退班审批; |
2 | 办理离企手续,离开企业完成退班; |
3 | 学院根据退班情形向学生下达《实习补修/重修认定》(实际退班1周内); |
4 | 学生根据学院认定结果按时完成实习补修/重修申请手续; |
5 | 学院为完成手续学生制定实习安置方案,并将实习安置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开始实习教学安排(每月底集中报审一次); |
6 | 学生根据学院安排开始新的实习计划获取学分。 |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学生退出双元班审批表》(20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