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人气:189

各二级院部:

为确保学校实验实训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安排

1.二级院部自查阶段(528日-531日)

各二级院部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摘选)》(附件3)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实训室全覆盖、不留死角。

各二级院部应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各二级院部于531日17:00前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并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及《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2),经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董老师(A213),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学校检查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二、检查重点(摘自检查项目表)

1.实验实训室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

2.紧急逃生疏散路线通畅

3.实验实训室用电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导则)和行业标准

4.冷库冰箱、加热设备的使用满足使用期间和空间等要求

5.实验实训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


附件1.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x

附件2.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模板.docx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摘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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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