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自主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人气:561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实习、双元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为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自主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习安置分为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集中实习指经双选会安排实习、海外实习、留校实习、企业专项实习等,由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自主实习指由学生自主申请,经学院审批后分散实习。学院须在集中实习安置开始前根据学校规定完成审批,未通过自主实习审批的学生须全部参加集中实习,学院须严格审批手续。本学期自主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学期有实习安置计划的2022级和2023级学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请(即日起-5月8日)

5月8日前,学生完成自主实习线上和线下申请。线下提交《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签字盖章)、《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附件2,一式三份,企业盖骑缝章)交学院审核;线上在“校友邦”平台同时完成自主实习报名,上传签章完整的申请表及三方协议(操作指南见附件4)。

(二)学院审批(5月9日-5月16日)

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5月16日之前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于“校友邦”平台线上反馈给学生。未通过自主实习申请的学生,各学院需及时通知学生参加集中实习安排。

学院应于4月24日前完成“校友邦”线上实习计划开设,并于5月17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通过自主实习审批的学生《实习三方协议》、《XX学院自主实习审批通过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签章版提交至教务处集中报学校盖章。

三、相关要求

1.学生自选单位必须能够满足专业实习要求,实习时间与学校要求一致。自主实习统一采用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自主实习)。学院需根据《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自选实习单位管理办法》(附件5)严格审批。

2.超过5名以上学生所在自主实习单位学院需联系企业转换为集中实习单位。

3.自主实习审批通过的学生,仍可以参加集中实习双选会,如与集中实习单位签约则视为自动放弃自主实习,自主实习申请材料学校将予以自动撤销。


联系人:教务处陈潇钰(A215),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

2.《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自主实习)

3.XX学院自主实习审批通过汇总表

4.校友邦自主实习操作指南

5.《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自选实习单位管理办法》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