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4年江苏省三年制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4年退役士兵“专转本”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条件
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报考。
1.被我校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
2.在我校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16日,逾期不得补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报名”通道,选择“三年制‘专转本’”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材料,须同时填报专业大类,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报考须知。
(三)资格审核
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入伍时间等情况。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身份、退役时间、军功授予等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高校负责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籍学历信息及在校期间荣誉。
(四)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8日。凡已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已报考的专业大类中,进一步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五)志愿设置
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最多可填报A、B、C、D、E五个平行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可同时填报。其中平行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可以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所有符合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无需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
二、免试入学办法
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原则上均须参加由有关高校组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接收院校录取。若某专业大类仅有1所接收院校招生,或某专业大类报名人数不足20人,则不再组织该专业大类的考查,可直接录取。
(一)考查组织
1.在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指导有关高校组织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每个专业大类指定一所牵头高校,联合本专业大类相关接收院校,成立该专业大类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职业技能综合联合考查指导委员会(简称“联考委”),由联考委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命题、考查、评卷等工作。
(二)考查安排
1.考查时间
2024年5月底前完成。
2.考查方式及内容
每个专业大类安排一个考点。考查形式为笔试,时长100分钟,满分150分。各专业大类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大纲、考查时间、考点安排等,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向社会公布(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考查结束后,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组织实施评分,并对考查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考查成绩查询。
3.准考证发放
考前3天,考生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录取
(一)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由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开展。
(二)投档原则
参加考查并取得成绩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考查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所填平行志愿进行投档;参加考查并取得成绩但未被平行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服从志愿规则投档。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照顾录取及加分政策
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考查,按平行志愿A志愿投档;就读高职(专科)期间荣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投档。
四、注意事项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报名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专科院校名称、安置地等信息,注册的手机号码必须是本人的手机号码,因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后遗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上传材料包括退出现役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身份证明等彩色扫描件。
(三)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和就读高职(专科)期间荣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内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