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我校开展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
(二)检查材料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1份并按要求附上相关成果复印件1份。
(三)检查要求
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各类别项目。
(二)验收材料
请按以下顺序提交: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1份,2.《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4)1份,3.《结项证明》(附件5)2份,4.相应成果复印件1份。
(三)结项要求
结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其他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3年12月1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相关中期检查和结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教务处,邮件标题备注“部门+省哲社结项(或中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成东,联系地址:A21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5号).pdf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4: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XLS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